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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统战部】统一战线与法制建设

时间:2010-03-25 17:23:49  作者:  编辑:admin  来源:   点击:()


 

2009年许昌市民主党派调研成果系列六

 

统一战线与法制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的两大基石

 

梁正瀚
(河南 许昌学院招生就业处 461000

 

 

摘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一方面,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也必然是我们党领导全体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宝。另一方面,法制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保证社会的安定与团结,实现社会公正,以达到社会的和谐。

 

关键词:和谐社会 统一战线 法制建设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2006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重要论断,全面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重大部署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党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和谐的思想与中国当代社会实际相结合,提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就从六个方面概括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并且体现了民主与法治、公平与效率、活力与秩序。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其着眼点就是要从政策上促进、制度上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关系,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也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安定有序既是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一个社会安定有序,本身就是不同利益群体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表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使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诚信友爱的社会。一个社会能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即道德建设状况。倡导并形成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使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二、统一战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大作用

 

第一,从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看,统一战线通过紧密团结各方面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延伸统战工作范围,具有构建社会阶层和谐的优势。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了关键时期,我国又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急剧变革,在重大的社会变革过程中,由于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组织形式、生活方式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社会逐渐分化为不同的阶层,新的社会阶层不断产生,又不断分化组合,这些新的社会阶层成员不少是海外归国留学人员,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他们带回了许多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知识,也是先进文化的继承者和传播者,是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力量,对于我国改革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从新时期统一战线整合社会政治的功能看,统一战线通过充分发挥社会整合和政治整合功能,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和社团关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各民主党派分别代表了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涵盖了党外群体的利益和要求。各民主党派通过各级政治协商会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等政治渠道,有序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要实现政治生态和谐,最直接和最适用的办法就是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政治整合功能,通过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合理规范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形式,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第三,从维护安定团结来看,统一战线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安定团结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团结,保持稳定,始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和关键环节。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化,社会不同阶层、不同地区群体在利益要求上的矛盾突出,社会不稳定因素逐渐增多。统一战线坚持统筹兼顾、照顾利益的原则,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这一原则,能够从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和要求出发,全面考虑,从而实现社会各阶层利益上的和谐。

 

三、加强法制建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一,人本立法、民主立法。构建和谐社会, 需要以人为本立法, 以人为本, 体现在法律上就是要充分尊重个人的意愿,对人的人格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民事给予充分的确认和保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因此,立法更要注重调节社会关系的平衡,注重贴近百姓生活,并要对以往有悖于和谐社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调整。另外, 要完善行政立法, 促进政府依法执政,巩固政府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农村法制建设进程, 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等等。

 

构建和谐社会,还要求民主立法。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立法能够真正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法律制定过程中, 引导民众有序参与,法律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召开多方听证会, 使立法更加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 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 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基础。

 

第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保障,是维护社会公正与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底线。十六大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扩大民主、健全法制、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我国在保障人权、降低司法服务门槛及加强监督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现在,还要按照公正司法的要求, 完善法院机构设置;健全审判体制, 保障独立公正的审判权;完善诉讼制度;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职业化的法官队伍;规范司法监督程序, 提高司法监督的法制化程度, 建立公检法司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加强人大的监督作用。只有切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多用。才能真正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 协调社会关系, 发挥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应有的重要作用。

 

第三,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我国一贯重视法制宣传教育,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全国范围内有组织的义务普法活动进行了多次。但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对法制宣传提出了新要求。首先,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要切实走近人民群众生活, 要增强工作针对性, 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迫切要求出发,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以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目的,以弘扬法律精神、提高法律素质为目标, 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 强化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其次,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还需要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关注弱势群体,让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走进老少边穷地区,彻底扫除法制宣传教育的死角。通过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让他们切实提高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并在此过程中受到生动深刻的法制教育。另外,还要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制约, 提高他们的依法执政能力,在其辖区内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再次,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持久,要长期化、制度化。从群众关心的切身问题入手,逐步扩大和深化宣传教育的内容, 提高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分清合法与非法, 运用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等。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统一战线,法制建设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们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完善法律体系, 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两大基石。

 

参考文献:

 

1〕彭世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统一战线,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5(5)
2〕石玉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统一战线研究,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52
3〕唐旭明、鲍跃华:统一战线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契合及调适,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1)
4〕谢宝有:构建和谐社会与统一战线,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52
5〕赵红霞、王慧娟:和谐社会呼唤司法公正,社科纵横,2006(7)
6〕张恒山: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之本,人民论坛,2005(11)
7〕沈源州:加强法制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专刊, 2005-05-1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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