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表彰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决定》(豫高发〔2017〕157号)获悉,我校荣获“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为推动民族团结教育向全省教育系统纵深开展,今年5月,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会同省民委制定了《关于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的实施意见》(豫高发〔2017〕71号),要求各地、各学校以“五个一”为抓手,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在加强政治引导、抓好基地建设、保障餐饮条件、开展主题教育和丰富联谊活动等五个方面见成效,推动民族团结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校在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统战部牵头抓总,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各项要求。一方面,在“规定动作”上下功夫,有效落实“五个一”目标任务。另一方面,结合我校实际,将内容延伸,扩展为“十个一”,以此为抓手,打造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月”活动品牌。整个系列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河南教育统一战线网、中国高校之窗、《许昌统战信息》简报、校园网等都深入报道了我校的经验做法。11月份,在全省教育系统民族团结经验交流会上,我校作为八所高校之一,还应邀在大会上做交流发言。
据悉,为表彰先进,经专家评审、研究决定,我校和河南大学等26所高校和64所中小学以及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荣获“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荣誉称号。